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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好工作来袭!省水利厅、牡丹江医学院、林甸事业编,总有一款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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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水利院校及重点院校水利专业招聘水利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河海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大学等省外院校水利相关专业2017年以来三年以内的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在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hljsl.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若要改报其他职位,必须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在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自行下载)、自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印章)、在校获得的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学校或院系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印章),个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各复印10套。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和纪检监督人员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招聘工作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同时考察学生在校学习成绩。

1、面试考场设置及面试时间。面试分为四个考点进行,分别为大连理工大学、河海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具体面试时间为:

大连理工大学考点面试时间为4月16日10时至17时;

河海大学考点面试时间为4月18日10时至17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点面试时间为4月20日10时至17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考点面试时间为4月23日10时至17时。 应聘者可就近选择相应的面试考点进行报名和面试,各面试考点接受考生报名时间为面试当日的8时至9时。

2、面试内容及成绩。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与拟聘职位的匹配性、在校表现及学习成绩(学生在校成绩主要参考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在校成绩应为优良以上),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组由省水利厅抽调7名专家组成,省人社厅派专人指导,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五)体检与鉴定。根据面试成绩,按录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出具鉴定,鉴定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

(六)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应聘毕业生、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八)办理入职手续。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九)相关待遇。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有关待遇以及招聘单位提供的其他优惠待遇。

四、招聘纪律

(一)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禁止应聘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节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451-8262704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黑龙江省水利厅人事处 王洪刚;

联系电话:0451-82628311;

手 机:13904647248

电子信箱:sltrscwhg@163.com;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邮政编码:150001。

点击下载岗位计划表和报名登记表


2019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5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我县计划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高中教师10人,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

二、引进条件

(一)高中教师

1.学历方面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学专业为师范类教学专业且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年龄方面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毕业后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可放宽到30周岁(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限年龄。

3.专业方面

教学专业为生物、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心理健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学历方面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林甸户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2.年龄方面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限年龄。

3.专业方面

以经济、管理、土建、财经、农林牧渔等类专业为主,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的其他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毕业生或其他特需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事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方式

采取高校宣传、网络报名、县内招考的方式进行。

四、引进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起止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

(2)测试。测试内容不划定范围,采取笔试和面谈方式进行,报考两类人员采用不同试题。

(3)考察、体检。到学校或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由考察对象提供无劣迹证明、未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证明和体检报告(三甲医院中公务员录用体检套餐,体检费用本人承担)。

五、人才待遇及管理

1.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落实事业编制。

(2)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中,教师由所在学校提供住宿,其他人员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三年。

2.服务年限。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2)引进人员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邮箱:ldxrcb909@163.com

联系电话: 0459-3310753

点击下载招聘信息表


2019上半年黑龙江牡丹江医学院招聘5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医学院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mdjmu.cn/xygk/xyjj.ht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9年上半年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要求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应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七)服从我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九)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需要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报名程序

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6日。学校通过牡丹江医学院校园网公布《牡丹江医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应聘人员对照计划中的岗位,将电子简历和《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邮件“姓名+所聘部门+所聘岗位+所学专业”命名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414639856@qq.com,并且扫描二维码(附件4)进入“牡丹江医学院2019招聘”群,并将群昵称改为应聘者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

(二)审查结果

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前我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对符合报名条件者以电话形式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人事处0453(6984170)。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时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9年4月25日8:30-11:00,13:30-16:00

1、考生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一楼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或在校证明、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党员证明材料;人社部三支一扶验证表。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及范围请查询牡丹江医学院网站。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3:30时。地点:待定(现场确认时见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http://www.mdjmu.cn/)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到牡丹江医学院网站查询。今年不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4、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员。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http://www.mdjm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三)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五)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史老师、张老师(0453)6984170

                         王老师(0453)6984298

十一、牡丹江医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3)6984606

十二、本公告由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和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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